近日,分別由中國儀器儀表行業(yè)協(xié)會和大連依利特分析儀器有限公司負責起草,由中國機械工業(yè)聯(lián)合會提出,SAC/TC124/SC6標委會歸口管理的兩項國家標準修訂項目:《分析儀器通用技術條件》和《液相色譜儀測試用標準色譜柱》已完成征求意見稿,并進行公布,征求意見。
《分析儀器通用技術條件》
規(guī)定了分析儀器的要求,試驗方法,檢驗規(guī)則及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等。適用于各種類型分析儀器及與儀器配用或形成獨立產(chǎn)品的樣品處理、制備、信號處理傳輸和輔助分析的裝置等。
本標準是對GB/T12519-2010版的修訂,本標準在技術內容上與原標準的主要區(qū)別如下:
——增加了儀器分類和命名;
——儀器性能特性要求中增加了GB/T 34042-2017在線分析儀器系統(tǒng)通用規(guī)范
——儀器安全性采用GB/T 34065-2017 分析儀器的安全要求;
——檢驗規(guī)則采用GB/T 25472-2010 分析儀器質量檢驗規(guī)則;
——增加了電磁兼容性的要求和試驗方法的參考標準;
——刪除了附錄A。
附件:《分析儀器通用技術條件》
《液相色譜儀測試用標準色譜柱》
規(guī)定了液相色譜儀測試用標準色譜柱的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。適用于液相色譜儀測試用標準色譜柱。
本標準是對GB/T 30433-2013版的修訂,主要技術內容變化如下:
——修改了3.1理論板數(shù),將原標準公式(1)移至5.2.2,使試驗結果計算更清晰(見3.1,2013年版3.1);
——修改了3.2拖尾因子,將原標準公式(2)移至5.2.3,使試驗結果計算更清晰(見3.2,2013年版3.2);
——增加了引用文件GB/T 6682-2008(見第2章);
——修改了4.2,明確柱效以萘峰理論板數(shù)表示,與《GB/T 26792-2011 高效液相色譜儀》一致(見4.2,2013年版4.2);
——修改了4.3,明確拖尾因子以萘峰表示、刪除了1.4-二羥基蒽醌,與《GB/T 26792-2011 高效液相色譜儀》一致(見4.3,2013年版4.3);
——修改了5.1.2試驗設備,將原標準中5.1.2 c)10μL(或20μL)注射器修改為5.1.2 c)注射器和5.1.2 d)帶定量環(huán)(10 μL或20 μL)的進樣閥,增加5.1.2 h)容量瓶(見5.1.2,2013年版5.1.2);
——刪除了5.1.3中“制備試驗溶液時需在通風櫥內操作”(2013年版5.1.3);
——修改了5.1.3.1試劑,刪除了1.4-二羥基蒽醌、硝基苯、二水合磷酸二氫鈉、氫氧化鈉、芴等項目(見5.1.3.1,2013年版5.1.3.1);
——修改了5.1.3.2標準溶液,將測試柱效和拖尾因子用芴、1.4-二羥基蒽醌的配制修改為測試柱效和拖尾因子用萘溶液配制(見5.1.3.2,2013年版5.1.3.2);
——刪除了5.1.3.3緩沖鹽配制(2013年版5.1.3.3);
——刪除了5.2.3.2 1.4-二羥基蒽醌方法(2013年版5.2.3.2);
——修改了5.2.4標準柱壓降測試方法,更加詳細描述測測試方法(見5.2.4,2013年版5.2.4);
——修改了附錄A,將原標準4四個峰(尿嘧啶、硝基苯、萘、芴)改為2個峰(尿嘧啶、萘),去掉1.4-二羥基蒽醌譜圖(見附錄A,2013年版附錄A)。